佛山参加积分入学的非佛山户籍普通借读生,向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设立在各镇(街)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公制服务管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。其中个人素质积分=文化程度得分+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。
文化程度得分标准:初中20分,高中(中技、中职)为40分,大专为60分,本科为80分,硕士研究生为100分,博士研究生为120分。按较高学历计分,不累加计算。
得分标准 :初级技工、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20分,中级技工、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,高级技工、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岗位三级、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70分,技师、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、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90分,高级技师、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、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110。按较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,不累加计分。